版权业(发表于版权业)2017年12月01日阅读量:118
目前,微电影的传播渠道仍主要在互联网平台上,优秀的微电影作品应该自带“网感”,微电影人应该认识到市场与内容的关系,尽可能寻找全新的视角和相对轻松的形式,特别是要打破枯燥的说教式形态,在丰富的现实生活中捕捉生动鲜活的故事。未来,我国微电影产业发展还需强化版权意识,寻求恰到好处的发行和放映模式。同时,通过“拓展影片时长打造网络大电影”“拓展影片系列打造网剧”等方式,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微电影商业附加值。
(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副院长)
作者:敖柏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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