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业(发表于版权业)2017年12月01日阅读量:118
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规则
● 适用对象:
向中国ISBN管理机构申请并获得出版者号的出版机构或组织所出版的专题出版物。
● 适用范围:
1) 印刷的图书和小册子(以及此类出版物的不同产 品形式);
2) 盲文出版物;
3) 出版者无计划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物;
4) 教育或教学用影片、录像制品和幻灯片;
5) 磁带和CD或DVD形式的有声读物;
6) 电子出版物实物载体形式(机读磁带、光盘、CD-ROMs)或是在互联网上出版的电子出版物;
7) 印刷出版物的电子版;
8) 缩微出版物;
9) 教育或教学软件;
10)混合媒体出版物(内容以文字材料为主的);
11)地图及教学制图、图示类出版物。
● 不适用范围:
1) 连续性资源(例如刊物、无限期出版的丛书以及整合性资源);
2) 暂时性印刷材料(例如广告等);
3) 印刷的活页乐谱;
4) 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及美术折页印张;
5) 个人文件;
6) 贺卡;
7) 音乐录音制品;
8) 用于教育或教学目的之外的软件;
9) 电子公告板;
10)电子邮件和其他电子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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