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信-版权社交


首页/部门规章/书号实名制

书号实名制

版权业(发表于版权业)20170328阅读量:118

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出版单位在图书出版活动中按书稿实名申领书号,一书一号的制度。该制度目前正在试行阶段。目的在于控制买卖书号,促进出版改革。

2003年总署领导提出了实施书号实名申领的改革措施。

2007年中央领导提出了见稿给号一书一号书号实名申领,彻底改变目前书号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出版管理,规范出版行为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总署领导的指示精神,总署制定了《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提出了书号分级管理、实名申领,通过技术手段实施管理的方案。2008年上半年,由总署出版管理司牵头,条码中心组织开发,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共同开发完成了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715日至1015日在北京、上海、重庆、湖北、新疆、青海、内蒙,七个省区和外文局一个部委所属60家出版社进行了应用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911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央政治局委员刘云山和刘延东同志亲自观看了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的现场演示,高度评价这一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改变过去一号多书、买卖书号等多项弊端,是向改革创新要秩序的范例。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站原创内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上一篇:

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

书号实名申领是什么

 

“一站式”出版服务·分步流程·四审四校

登记流程 注册并登录

  • 填写申报材料
  • 支付相关费用
  • 通过实名认证
  • 办理申报手续
  • 服务完成,发放ISBN条码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
关注版权业
版权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