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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塔中遇到的数字版权问题

版权业(发表于版权业)20170719阅读量:118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高校作为数字资源的创作、传播、使用和再利用的机构,在知识经济的兴起和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以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平台、数字校园建设、远程教育、慕课等为主要内容的高校数字资源建设成为新时期高校发展和建设的关键性因素。但随之而来也遇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挑战,日前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美国版权结算中心在京联合举办了“2017高校数字版权国际论坛”,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共同围绕高校数字资源建设中的版权保护与版权运营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为我国高校数字资源建设版权问题的规范与引导提供了很多有益的探索。
      众所周知,中国的版权法律制度起步相对较晚,公众版权意识参差不齐,尽管高校数字资源丰富,但因其版权合规措施尚不完善,一些作品的版权许可模式、著作权人的权益保护、开放资源等诸多问题的出现,给广大权利人、出版社、期刊社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和影响,成为目前摆在高校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高校存在多种版权形式
      高校学生是互联网和数字化发展的最大受益者,也是最热心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一群人,同时高校又是教育人的地方,高校里版权工作做得好坏与否也直接涉及下一代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能否得到培养。
      谈及高校的版权保护工作,先要厘清高校中究竟存在哪些著作权问题?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分析说,高校一般存在5种著作权形式。第一种,高校是知识资源的创作者,例如高校的各类科研成果、课题,大多是通过委托合同来约定著作权的归属,高校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成为著作权人。第二种,高校主办主管的学报、期刊,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作为汇编作品,高校或高校主管的期刊社对整本期刊拥有著作权,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50年,同时对期刊本身又有10年的版式设计权。通过转让合同,高校或者高校内部机构可能会成为著作权人获得著作权。第三种,通过版权许可使用合同,高校可能会成为著作权的代理人或经纪人,例如在学位论文的资源建设方面,很多高校都采取与毕业生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成为毕业生论文的代理人。第四种,高校通过委托合同形式委托第三方,对高校已经拥有的资源进行加工,例如将现有资源加工制成电子书、视频资源、远程教育课件、慕课等,高校是数字资源的生产者,不是著作权人,也不是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高校没有权利去处置期刊发表的文章以及这些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第五种,高校为师生采购委托加工提供数字知识资源,比方高校内部的局域网、数字图书馆、论文数据库、学术视频、远程教育、慕课等,以及最近几年兴起的新媒体,像微信公众号的转发文字、美术、音乐、视频等资源。
      高校版权现状不尽如人意
      既然高校中蕴含了各种版权形式,那么高校所具有的身份自然是多重的,由于定位不同,所面临的版权问题也各不相同。
      “近十几年来,高校图书馆都在自建数字资源,比如机构知识库等,还有就是对原有资源的数字化,尤其是学位论文数字化。因为现在学位论文在提交时,除了提交纸质版本外,还要求提交电子版本,很多高校就以此建立了特色数据资源库。但在使用中一方面的确增加了文献使用的类型和途径,但同时也增加了版权风险。”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馆长张奇伟谈道。从目前来看,主要的版权风险一个是对数字资源的滥用,很多是因为不合理使用而造成侵权,另一个是在文献传递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些侵权。
      谈及高校目前的版权现状,张洪波认为,首先是由于其自身定位的模糊,将一些不拥有版权的作品,授权给相关机构使用或者传播,在这种情况下真正著作权人的利益则会受到侵害。其次,文著协考察过上千份学术期刊和商业期刊,发现这些期刊的版权声明不规范,有些期刊仅以版权声明作为挡箭牌,去规避《著作权法》上的相关版权责任,这方面国内已经有很多诉讼,有些数字资源平台曾被上千位硕士、博士诉讼。最后,一些出版社、期刊社跟作者没有授权合同,更没有取得过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却对相关作品进行复制,有的甚至独家授权,这种情况下,损害的不仅是有关论文作者、图书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交易过程中,也没有真正体现这些作品的版权价值。由于很多机构授权是笼统的授权,也影响了学术资源、科技期刊以及科技类图书海外的数字传播和数字版权收益。
      而还有一个现象,也是最近几年出现的越来越严重的问题。据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秘书长伊才晓介绍,自从大学教材不再搞集体采购后,校园周边复印店复印教材的现象开始泛滥。据十五联巡查市场发现,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复印教材已经不是原来简单地拿一台复印机一页一页复印,而是通过电脑里存储的PDF文件,配合高速打印机,一本书可以在几分钟至十几分钟内印完,并且还可以快速装订成册,现在很多复印店复印教材已经是一条龙服务,按需复印,很多学校会整个班级一起组团复印,这种现象已经引起政府执法部门的高度关注。
      集体管理是合法授权的最好手段
      “应该让合法传播像网络非法传播一样便利。”美国版权结算中心(CCC)执行董事迈克尔·希利幽默地说道。美国版权结算中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集体管理组织,该中心是通过版权自愿许可形式进行运转的。据迈克尔·希利介绍,CCC的主要职能就是给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使用者发放版权许可,然后收取版权使用费,最后再将版权使用费按合约分配给相对应的权利人,这样权利人就会因为自己作品的被使用和再使用而获得收益。该中心近10年给权利人分配版权使用费共计15亿美元,近几年每年都会给出版商发放2亿美元的版权使用费,而出版商则会按照与作者所签订协议中的分配方式进行再分配。
      迈克尔·希利特别提到,他们在给大学或相关机构进行授权时,一般会对使用的内容有一些限制条款,例如,会要求使用版权的机构要明确所购买的版权在该机构内是怎么使用的,还会派人去该机构进行监督调研,看他们具体的复制使用情况。监督会有很多不同的方式,美国的方式与英国、法国不一样,但是所有集体管理组织的共通之处就是都会对机构内部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针对高校数字资源建设过程中所需要解决的版权授权问题,张洪波介绍说,目前,文著协已经与英国、韩国、罗马尼亚的复制权集体管理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有畅通的授权通道,国内高校完全可以通过文著协来解决这3个国家数字资源的授权问题,与此同时,国内高校的学术期刊、高校师生的各类论文(含学位论文)在上述国家通过数字网络传播时,也可以委托文著协去授权和收费,因为海外很多国家对中国学术期刊、论文有长期稳定的需求,而且授权收费均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授权收费模式比较成熟。
      提高版权意识探索合法传播途径
      针对目前高校存在的版权问题,张洪波认为原因有几方面:一是版权意识有待提高。虽然这些年来教育主管部门与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在全社会宣传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但很多高校依然存在版权观念不强、版权意识淡薄的现象,尤其是某些高校学术期刊内容存在侵权行为。而高校局域网和慕课也已经成为侵权的重灾区;二是版权归属不明确,权利人对版权认识不足,加上权利人比较分散,缺乏对自身版权的重视,更缺乏对新兴版权商业模式的了解和认识;三是平台使用方缺乏相关的责任担当,将法律规定当作儿戏;四是在数字版权纠纷案件方面存在整体的赔偿标准不高。
      对于图书馆来讲,无论是在复制还是在传播这两个领域里面都有可能存在侵权的风险,对于这样一些侵权的风险怎么防范?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郭禾认为,涉及复制的问题,无论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形式,都有可能出现侵权的情况。例如高校图书馆在进行数字化过程中,即便使用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依然需要注意一些图书的版式设计有可能还在保护期内。我们要永远记着授权是著作权中不可逾越的红线。
      而涉及作品传播的问题,郭禾认为国内有诸多高校或者相关图书馆都面临一个问题,买了别人的数据库,数据库里收纳了一些未经授权的作品,进而导致相关的图书馆或者高校被诉到法院。从目前来讲,这种情况唯一可能的防范措施就是通过合同解决,因为没有办法控制数据库的制作商。但郭禾提出,作为开发者可以在技术上控制数据库的并发用户数。例如馆藏收藏了3个复制件,如果将数据库并发访问用户数限定为3人,那么同时访问数据库的人员则仅限于所收藏的复制件数量,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被指控侵权。
      另外,慕课所涉及的版权问题也值得关注。中国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行政协调处副处长舒刚波提出,《著作权法》第22条中规定的,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是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印已发表的作品供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抄袭。那么慕课属不属于仅供教学或科研人员使用?学校课堂教学是否包括在线课堂?如果说在课堂里面教材、课件、资料等最多是针对100人或200人使用,应该没有问题。但如果放到在线课程上,则又可能是上百万人甚至上千万人同时观看,那会不会涉及侵权呢?这已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按次付费是个不错的模式
      “一般图书馆购买资源大致是3种模式:第一种是大宗交易,打包销售,打包购买;第二种对于比较分散的资源按学科主题来购买;第三种就是PPV(按次付费)。不过国内高校图书馆基本都是采取前面两种方式。”北京邮电大学图书馆馆长严潮斌介绍说。
      但严潮斌认为,其实PPV的方式不仅对图书馆有利,对读者有利,对数据库方面也很有利。PPV的方式可以有效缓解图书馆的经费压力,还可以对服务进行转型升级,因为用户只要支付了相应费用,就可以放心使用,不必担心会有违法现象。因此可以说,这种方式对数据库商、资源商而言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对此,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报刊电子文献进口部市场高级主管经理郑剑锋也认为PPV对那些恶意下载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因为国内在学术资源方面,更多是依托于高校图书馆,在这种模式下,除了经费问题外,就是无法将全世界海量的资源全覆盖,而PPV则是一种很好的补充模式。另外在数据库使用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恶意下载的现象,如果使用PPV,用户可以对单篇甚至某个章节进行付费,对于使用者来说,因为采购成本的增加,会使每个用户只关注他所需要的内容。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种服务是经过合法授权的,因而也就限制了恶意下载。
      美国版权结算中心在PPV方面是相对成熟的,据美国版权结算中心高级董事维克托利亚诺·克罗登介绍,每年能交付超过150万份文档给客户,全球超过8700家组织使用PPV。因为这种方式快捷,付费方式简便,获得的内容安全。不过克罗登还谈道,当用户拿到内容之后,只可以进行个人使用,如果需要进行重复使用或与他人共享,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共享都需要获得额外的授权。
      张洪波还特别谈道,最近几年,文著协接到很多会员投诉国内几大知识资源数据平台侵权使用他们的各类文章赚取高额商业利益问题,从目前几大平台经营状况来看,高校是期刊数据库和论文数据库的长期稳定订户,而且采购费用逐年攀升,PPV按次付费也很活跃,由于教育部鼓励网络公开课,高校需求强劲,高校慕课发展迅猛,而且几大平台海外市场收益逐年上升,但是著作权人的授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虽然文著协也尝试通过谈判,解决众多会员的维权诉求,但是与几大平台的沟通效果并不理想,各平台都存在侥幸心理,而且版权意识淡薄。为此,张洪波表示,产业发展不能以攫取广大权利人版权收益为代价,高校不能成为侵权资源的消费场,权利人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近期文著协将对几大平台展开诉讼和行政投诉,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作者:邹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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