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业(发表于版权业)2018年04月07日阅读量:118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9条:著作权人寄给图书出版者的两份订单在6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视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所称图书脱销。
《实施条例》里说的是著作权人确认图书脱销的方法。也许著作权人认为图书脱销了,但是出版者不承认脱销不给你重印再版。所以这个方法也等于是给出版者一个宽限期,著作权人给图书出版者下两份订单,如果6个月内能履行的,那就不能算脱销了。如果6个月内两份订单都履行不了的话,你出版者也就不得不承认脱销,这样著作权人要求你重印再版也是很合理了,如果不重印再版,应该可以按照《著作权法》三十一条终止合同了。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站原创内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上一篇:
下一篇: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部委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直属机构--
--版权服务机构--
--著作权集团管理组织--
--出版社--